【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捐助+低保申请+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公开听证现场多元化救助


司法救助公开听证 

为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促进检务公开,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4月2日,黄梅县检察院控申部门组织召开了王某平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以及特邀检察员作为听证员,对申请人王某平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评议。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饶志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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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

2020年5月23日晚,因经营水果摊纠纷,王某平及其儿子王某与章某亮、王某方、章某燕发生口角并扭打起来,王某平被打成轻微伤,其儿子王某被章某亮用匕首捅刺数刀身亡。经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章某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王某方有期徒刑十五年、章某燕有期徒刑三年,并判决章某亮、王某方、章某燕三人赔偿医疗费及丧葬费共计人民币34251.83元。判决生效至今,赔偿款一直未予支付。王某平的儿子与儿媳周某早在案发前就已离婚,留下不满三周岁的孙子,由于王某平及其妻子陈某珍无固定收入来源,案发后无力承担女儿的学费,王某平15岁的女儿无奈辍学。


此前,案件承办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因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王某平一家的低保申请至今还未能落实。

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认定符合救助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充分阐述与论证,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就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状况进行了陈述,充分表达了希望得到救助的请求。

了解了具体案情后,参会的听证员纷纷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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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代表、王某平所在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叶天顺作为社区代表,详细说明了王某平一家的经济困难情况,并表示,将会和王某平户籍所在地联系,将其户口迁至居住地,以便于低保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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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黄梅县鄂东家电董事长梅松柏对王某平一家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当场拿出5000元现金作为帮助,同时,他希望王某平今后依靠自身努力去改善生活,树立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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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黄梅镇党委副书记胡永智发表了意见。他认为此次活动非常有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和司法机关的温暖,自己深受感动。他表示将尽力为王某平在黄梅镇辖区内提供公益性岗位,为其后续生活来源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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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聂国雄发表了两点意见,一是通过公开听证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理念,还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二是如果王某平以后做些小生意,税务部门可以依据政策给予税收减免。

 
“感谢检察院对我这个案子的重视以及对我们一家的关怀,更感谢各位听证代表对我们一家的帮扶。”申请人王某平感动地向大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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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三位听证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饶志东对大家提出的政策扶持、低保申请和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进行了充分肯定,对听证员代表对王某平家庭给予的帮扶和检察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之举,对解决救助对象实际困难起到了重要的积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其他部门的衔接,拓宽救助渠道,实现社会化、长远化的救助效果。

最后,按照程序,大家就王某平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了评议,经过评议,一致认为王某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

会后,叶天顺表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和为民办实事的精神,这对于王某平一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他代表社区向检察院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