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黄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5号)



黄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告

(第55号)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平安过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黄梅籍在外工作人员、务工人员留在工作地、务工地休假过节;确有必要返乡的,请提前3天向所在村 (社区)报备,凭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并配合我县疫情防控管理。未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自行承担检测等相关费用。同时,建议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不要来梅返梅,如非必要,请广大居民不要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来梅返梅人员要严格遵守“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在梅14天居家隔离”的防控要求。

二、全县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梅居家过节,非必要不离梅;确需离梅的,须提前报所在单位批准。取消各级春晚等聚集性活动,大力提倡以视频方式召开大型会议,确需举办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并落实防范措施,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会议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各景区、寺庙等宗教场所实行限量、预约、错峰进入,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三、提倡红事缓办、丧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聚餐应实行公筷制、分餐制。进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顾客应扫健康码、测体温、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可以拒绝进入。各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药品,对购买感冒、止咳类药品的实行实名登记管理。鼓励居民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交通客运站、医院、银行、博物馆、图书馆、商超、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场所要合理设置人员导流间隔区,降低人员密度。

四、广大居民购买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市场购买,注意查验食品检疫信息。建议不要随意网购进口冷链食品。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不得擅自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和销售无通关、检疫、消毒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与邮寄快递物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作业。冷链、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定期接受核酸检测,规范做好营业场所环境日常清洁消毒。

五、日常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距离的良好习惯,保持健康饮食起居习惯,保持工作、居住场所清洁卫生,煮食冷链食品时要彻底煮熟煮透,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快递包裹等要进行消毒处理。个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时,请勿隐瞒病情,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注意个人防护。

敬请全县居民朋友密切关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机构官方信息,学习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黄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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