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党员、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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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饮酒驾车 从我做起


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近年来,饮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多发,给很多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县已全面启动党员和公职人员饮酒驾车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醉驾!
请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提高思想认识,争做“拒绝饮酒驾车”的引导者。党员和公职人员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将分别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因酒驾、醉驾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一律开除党籍和公职。请党员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党纪国法,充分了解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及法纪后果,清醒认识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强化“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
请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严格遵纪守法,争做“拒绝饮酒驾车的”践行者。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纪法底线,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带头拒绝酒驾、醉驾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工作日中餐饮酒、违规公款吃喝饮酒,维护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带动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
请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主动提醒教育,争做“拒绝饮酒驾车”的宣传者。要主动向亲人、朋友、同事宣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告知饮酒驾车的危害和不良后果,时刻提醒身边驾驶人员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法纪意识,自觉抵制酒驾、醉酒,对有酒驾、醉酒苗头的身边人要进行劝阻,及时消除饮酒驾驶安全隐患。

黄梅县纪委监委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