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梅报道(全媒体记者:余海青 刘子恒(实习))接种新冠疫苗,是应对疫情的重大与必要的举措,但有部分人员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接种。为了方便该群体,目前,县人民医院增加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服务!
据了解, 根据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及《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等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可以在县人民医院新冠疫苗接种门诊开具禁忌证明和暂缓证明。开具“证明”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近期疾病检查证明等资料。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代办,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和视频资料等。
总监制︱蒋毅